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车上人员责任险,哪些情况不在赔付范围内?

2017-10-21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过杭州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正规的法人企业。专注为全国个人提供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等服务。

  前几周的时间,小编陆续为大家讲解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的一些免责范围。在商业车险的主险中,还有车上人员责任险这一险种,那么,它的免责范围又有哪些呢?小编今天便为大家详细解析!

  车上人员责任险概念: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提醒

  商业车险改革后,明确了车上人员的具体概念: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车上人员责任险 三大类13项免责情况: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商业车险改革后,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车上人员责任险案例问答,让你更全面了解赔付情况:

  Q.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落地受伤,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A: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Q.乘客正在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A: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Q.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交警队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保险人能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伤人的全部损失吗?

  A:不能,行业示范条款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约定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责赔付。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30%。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