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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害的同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家财险的关注。目前市场上各大保险公司推出各类家财险险种,消费者在投保家财险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文将为您介绍家财险投保注意事项知识。
1、正确选择保险营销员。随着各保险公司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从业人员越来越多。但有的保险营销员仅凭几份宣传材料、一张名片就到马路边、居民区、学校或单位办公室开展营销业务。按照国家规定,保险业务人员需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保险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保险业务。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保险营销员无证上岗,还有个别不法之徒打着某某保险公司的幌子,骗取群众钱财。因此,广大群众在投保时,应查验业务员的有关证件,谨防上当受骗。
2、分清保险对象。在购买家庭时,许多人认为,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在保险之列。其实按规定,家中的珠宝、首饰、现金、古玩字画及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即使加入较大数额的家庭财险后,对于这些物品的保管也不能大意,可以采取银行保管箱等方式进行保管,以避免出险,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3、明确保险赔偿的有关规定。家庭财产的保险一般应足额投保。即家中有5万元的财产,就要投保5万元;假如你只投保了2万元,那么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你的实际财产来赔偿,而是最多赔偿2万元。保险期内如出现数次保险责任事故,多次的赔偿金额是累计计算的,只要累计超过投保总额,即使保单没有超过保险期,它的保险责任也自动终止。另外,按照国家的规,家财出险后应在24小时内报险方可有效。因此,家财出险后,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莫忘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保险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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