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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017-11-11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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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车主承连带责任主要包括: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分期付款买卖等。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2、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3、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4、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

5、出租或有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6、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7、车辆被质押、被修理保管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8、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登记法定车主)的责任承担;

9、肇事者擅自驾驶(盗窃除外)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哪些情况会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4、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6、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7、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10、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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