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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保险车上路酿惨剧 面对巨额赔款欲哭无泪

2018-02-17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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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上午,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方黄某各类损失101.9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1.1万元,尚应支付90.8元。

  周某今年45岁,原本是苏南某县的农民,后来因为家里拆迁成了城里人,家庭条件还算可以,有车也有房,但是一场车祸却打碎了周某幸福而又平静的生活。

  今年5月11日周某驾驶自己的小车前往杭州办事,出发前他也犹豫过,因为保险已经过期,原本是想续好保险后再上路的,但当时头脑一热,心存侥幸的周某就上路了。途经G60高速公路桐乡段时,周某口渴,便边单手握方向盘边斜身用另一只手去拿旁边位置上的水杯,结果因动作幅度过大导致方向跑偏。这一偏使正在以130公里每小时车速行驶的车子与旁边车道正常行驶的一中型普通客车发生尾随碰撞,致使客车发生侧翻并碰撞右侧护栏,并造成了客车内乘员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祸。

  周某周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多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后因车祸死亡的李某家人向桐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赔偿相关损失。死者在医院抢救期间支出医疗费30余万元,同时系非农业家庭户口,死亡赔偿金按2010年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达54万余元,再加上其他损失,赔偿总额高达101万余元。承办法官曾组织双方协商,但由于周某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保险,在支付11.1万元后便无力支付,协商陷入僵局。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面对这一赔偿巨款,周某是欲哭无泪,这笔钱都要他自己掏腰包,后悔当时没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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