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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汽车买票时,有的市民为了以防万一,选择购买保险,但是有的市民却不愿花这个“冤枉钱”。
7日,网友“好友东东100分”在龙头寺汽车站乘车前往万州时,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花4元钱买了“幸福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这让他觉得并不“幸福”。
花4块钱买保险“冤枉”
7日13:45,网友“好友东东100分”在微博发布微博称:“今天在龙头寺长途车站买票去万州又在没有被先告知的情况下冤枉花了4元钱买了保险,郁闷。”
根据“好友东东100分”的微博,记者发现,“好友东东100分”上车后,很多乘客和他一样,都对未被告知而连同车票购买保险表示了不满,“一看保险票是个什么幸福人寿保险。哎,坐飞机几千公里才20元保险。”
记者从“好友东东100分”发布的图片看到,这份“幸福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推出,保险费为4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000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单上注明了投保人和被保人的身份、客票号码和发车时间等信息。
保险公司:乘客可退保
7日下午,记者连线龙头寺汽车站,一名工作人员告知,购买“幸福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是根据乘客自愿的原则,如果乘客购票时没有明确提出不买,售票员就会视为乘客默认购买。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一名姓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保险的保费是根据车票金额的大小而定的,乘客如果不想购买,可以告知售票员;乘客如果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购买,可以到窗口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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