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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零部件被损、被盗,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但在维权上,车主却举步维艰。保险公司称盗抢险仅对整车被盗才赔,零部件受损则不在理赔范围内。8月24日,高新区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的车门被贼撬烂,虽然投保了盗抢险,但保险公司却以人为损失,不在理赔范围为由拒赔,陈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车主:车门被贼撬烂 保险公司拒赔
26日上午,陈先生通过晚报热线反映,24日晚上7点过,他到小岛花园河里游泳,将车停在小岛花园外的树林里,8点过出来开车时,发现车门开不开,他以为车子出了故障,停车的地方又没有路灯,就通过遥控打开车窗玻璃,手动打开车门,驾驶车辆回家了。
“回家后才发现,车门把手有撬动痕迹,钥匙孔也被撬坏了,虽然车里的东西一样没少,但我还是断定遭了贼。”陈先生说,车门被撬烂,车里的东西没少,他分析是游泳出来,快到停车的路边时,先按了遥控,车上闪烁的灯光吓跑了正在作案的贼,“如果去晚一点,说不定车子就被盗走了。”
陈先生以为一两百元钱就可以修好,所以当晚就没想到报案,第二天咨询4S店,才知修理费要1000元左右。想到自己买了盗抢险,陈先生决定找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25日上午9点过,陈先生向某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看了陈先生的车后,说这种情况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理由是盗抢险只针对全车被盗。
“工作人员给我举例说,比如车子的4个轮胎被盗、发动机被卸走,只剩下车架架,都不属于盗抢范围,因为这是人为造成,不属于碰撞、车祸。”陈先生说,工作人员的解释让他纳闷了,该买的保险都买了,为啥就不赔付?保险不是白买了吗?“更气人的是,我的车子还没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喊我把案注销了,如果我不注销,他们就自己注销,这是不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
保险公司:人为造成损失,不在理赔范围
“陈先生8月24日晚上8点30分左右发现车辆门锁被撬,8月25日上午9点30分才向我们报案。报案时,车辆已经离开第一现场十多个小时。”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及时派出查勘人员,在第二现场勘察时发现,车辆确实没有碰撞痕迹,确认损失是由于人为原因强行将锁撬坏,造成了车辆损失。”
现场勘察人员小涂告诉记者,陈先生没有在现场向他们报案,也没有向警方报案,他们不予理赔是根据《车辆损失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第七条(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确定不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其外,由于车辆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将车门锁强行撬坏,所以客户虽然加保了《机动车盗抢险条款》,但是根据《机动车盗抢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第六条(五)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所以公司无法就此案件向客服进行赔偿。
律师分析:卖保险的含糊,买保险的粗心
陈先生说,他买车购置保险时,业务员告诉他,全险囊括了汽车的所有险种,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都有保险。没想到这次车门被撬坏,却遇到了这样的尴尬。而在他的概念中,汽车盗抢险就应该是赔偿车辆被偷盗、被损坏造成的损害。
“保险行业险种多、条款多,争议自然也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怡勇说,消费者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都会以有利于自己的免责依据拒赔,当然,造成这样的局面也和消费者在买保险时的粗心大意分不开。
陈怡勇认为,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推销保险业务时,都会对消费者淡化关键信息,而绝大部分消费者在买保险时,对法律规定也不熟悉或一知半解,在没看清保险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只凭个人主观判断、误读,认为汽车零部件丢失、损坏也能获得赔偿。“当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卖保险时,也应向消费者说明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免责,什么情况下不免责,不应唯利是图,只图把保险卖出去,这样很容易给日后理赔带来麻烦。”陈怡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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