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投保时填写与实际从事职业不同 意外身故保险怎么赔?

2018-03-03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是业界领先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全国首创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新型社保缴纳服务,全面开启中国社保自由缴时代。

  无优保9月2日讯:8月5日,石某收到某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赔付款十万元,一起因职业之争引发的保险纠纷尘埃落定。

  向某通过网络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保费为100元、保险金额为100000元的激活卡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并在网上在线进行了激活。职业类别为1类种植业者,保险期为一年。保险期内的一天晚上,投保人向某在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后其妻石某向某保险公司提出意外伤害保险金赔偿申请,保险公司则以投保人向某生前是个体驾驶员的职业类别仅赔偿40000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石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案后,经过审理认为,投保人向某生前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的激活卡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系有效合同。投保人向某因一氧化碳中毒在家中意外死亡,石某等人作为投保人向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赔付激活卡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10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向某的职业是驾驶员,为第4类类别,赔偿系数为0.4,赔偿金额应为40000元,因其保单中投保人的职业类别为1类种植业者,而非职业驾驶员,所以保险公司的辩解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最终,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

众所周知,社保断缴的风险非常大,会影响到医保就医、买房、摇号、子女入学诸多方面,因此稳定、便捷、成熟、官方认证成了评价社保服务业的首要因素。无忧保自成立以来,专注个体社保和公积金服务,五大优势六大保障确保社保缴纳无忧,安全无忧,调基无忧,资金无忧,成为C端客户的首选品牌信任品牌。

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