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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借朋友医保卡让其妻假冒身份到医院治疗诈骗医保费被判刑

2018-03-05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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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优保2月23日讯:村民贺某某,借用朋友贾某某(化名)的医保卡,让其妻冒用贾某某的身份,到奉节县某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国家医保费用8201.82元。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贺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贺某某现年45岁,男,系奉节县某镇某村村民。2015年4月7日,贺某某因家庭纠纷将其妻打伤。次日,其妻被奉节县某镇卫生院诊断为脾脏出血,需到奉节县城医院治疗。因其妻系外地人,未购买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贺某某为了骗取国家医保费用,便借用朋友贾某某的医保卡,让其妻冒用贾某某的身份,到奉节县城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年4月21日,其妻出院时,贺某某利用贾某某的医疗保险骗取国家医保费用8201.82元。

  案发后,贺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已退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医疗保险费用人民币8201.8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贺某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奉节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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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保医保卡保费医保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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