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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上班受伤工厂不肯负责 工伤该如何认定、索赔?

2018-03-06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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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优保6月22日讯:微友问:我弟弟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左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现在厂方不肯给他去做工伤鉴定,也不大愿意赔偿,还说是他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如果算,我们怎么去申请鉴定,如何索赔?

  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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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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