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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优保11月08日讯,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日前,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收到文昌市人民法院划转的周某某房产拍卖执行款29.63万元。该局终于顺利回收被长期(历时约4年)恶意拖欠的贷款资金,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
据悉,海口市某中学职工周某某2012年11月因在文昌购买房子向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金额为29.9万元、期限1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自2013年11月起,周某某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且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款无效,2015年11月后失联并恶意拖欠贷款。根据《借款合同》,周某某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约,为此,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文昌工行向文昌市人民法院对周某某及其配偶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审理判决周某某清偿贷款本息,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委托放款的文昌工行对周某某所购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由于判决后,周某某未按法院判决执行,法院对其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17年10月30日将拍卖执行款划转至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逾期不还的情况频频发生,截至今年10月,全省连续逾期6月以上未还款的有42人,金额达646.09万元。
根据借款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逾期未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余额本息。“我省将对长期不还款的‘老赖’启动诉讼程序,并申请对抵押物强制拍卖,偿还公积金借款,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合法债权,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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