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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缴社保,劳动关系却已“断”了

2018-07-05 10:30:55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案例早报:2015年3月小张入职某贸易公司。2016年12月,由于公司经营情况不好,公司提出与小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小张同意,提出需当场结清工资,且社会保险关系仍挂靠在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由公司续保代缴。2017年4月,小张向公司提出社会保险费不用再续缴,但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公司出具证明后,小张又要求公司支付其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只认可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的经济补偿。双方发生争执,小张就此事提起仲裁。仲裁委审理认为,就本案而言,2016年12月后,小张既不提供劳动,又不受公司管理,双方仅为社会保险“挂靠”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法律解读

  代缴社保不等于具有劳动关系

  现实中,有时会发生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了,但是与劳动者却不构成劳动关系。这其实主要看劳动者是否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上述特征,那么即使缴纳了社保,也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对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而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并非决定因素。如同案例中,后面几个月双方仅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就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当然,用人单位给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缴纳社保费,我们持否定的态度。

  还有另外一些特殊情况,即使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缴社保也可能是合理的。如在建立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情形下,需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此可见,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小时工资里已包括正常工资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部分,用人单位无需再向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另行交纳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但同时,《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虽可不缴纳其他险种的社保,但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工伤保险。

  链接解读

  社保征缴“难题”有了新招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中有规定: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相关人士分析,在此之前,企业缴纳社保的流程是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社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后,作为地税据实征收的依据,提供给地税代收。当企业存在欠缴、或按最低标准缴纳的问题,地税核查比对起来很困难。新政将社保划到税务征收,尤其是国税地税合并之后,将大大提升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严格约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全额缴纳社保的企业。

  另外,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人社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多部门在今年3月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车,相关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就包括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如: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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