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网10月23日讯:被人借款20万元一直拖着不还,富阳的张先生将对方告到法院。打赢官司问题不大,但张先生有一个担忧,这个借款人名下值钱的财物只有一辆丰田轿车,要是对方在判决生效法院执行前把车子给卖了,官司就算赢了不也白搭?
张先生在起诉的同时想到了财产保全,因为他一旦申请成功,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就不能卖这车子。
借款金额是20万元,这事要是搁在以前,张先生需要提供等同于20万元的财产担保,或者向法院缴纳高额(9万元)保证金,或者找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做担保。张先生自己拿不出保证金,找公司担保又麻烦,在杭州富阳区法院法官的建议下,张先生昨天花1200元购买了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凭这份保单就轻松搞定了担保,他就不用担心被告把车子转移、隐匿或变卖了。
据了解,张先生也是成功申请杭州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并受益的第一位诉讼当事人。
张先生能尝到这样的甜头,还得归功于全省法院最近在诉讼保全中引入的一种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所谓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后,为保障判决生效时能够得到执行保障或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原告的申请而对保全标的采取查封、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通俗点说,诉讼保全也就是怕当事人转移财物影响案件执行,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事先冻结当事人的财物。
那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该怎么办理呢?富阳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晗介绍说,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保全时,可由其与保险公司(目前可以提供这项保险业务的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先行联系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保函。随后,法院将会对保全资产进行估值,手续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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