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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保险公司“打交道”遇到的“烦心事儿”

2016-10-07 08:00:06 无忧保

金柚网11月20日讯:2009年起,铁先生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一份个人保险,连续5年共投了约10万元。其间,跟他对接的保险公司业务员表示,要“借”老人的合同用下,出于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老人没多想就交出了保单。没承想该业务员自此就消失了,2014年9月份老人到公司询问,才得知保单已经取消,退保返还的8.9万元,也被起坏心的业务员给“卷跑”了。

随后,铁先生数次要求恢复保单被拒,只能诉诸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恢复铁先生的保单,但4个月过去了,保险公司依旧各种“推诿”。

回应

保险公司承担损失,12月前恢复保单

“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恢复保单要走程序,需要一定时间。”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何改说。对于这次意外,她表示,为体谅一些行动不便的投保人,公司设立了委托人制度,即只要有投保人身份证、银行账号、保单等,就可以办理退保。这样的制度让业务员钻了空子,保险公司有责任来承担损失。

“公司将加快程序,12月前为铁先生恢复保单。”何改表示,为避免这类情况再次发生,今后10万以下的退保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有投保人的委托录音以及回访录音;10万以上退保将不再接受委托人,如果实在行动不便,公司将上门办理。

现象

业务员自掏腰包“帮”顾客升级保单

黄先生碰到的事也够“奇葩”。2010年开始,他连续多年在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为儿子购买保险。2014年,业务员称,老客户只需缴纳1万余元,即可完成重症险种从30余种升级到50余种。黄先生在业务员的指导下签了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但随后儿子表示不同意“升级”,由于儿子年满18周岁,代签就没了法律效力,且账户上没钱,保险公司无法自动扣费,合同就无法生效,黄先生无奈同意儿子意见。

不久,他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保单过了“犹豫期”,已经生效。钱从哪里来?黄先生十分惊讶。原来,是业务员自掏腰包帮其垫付了这笔“升级费用”,黄先生屡次要求取消保单均被拒,而且还总被业务员“追债”。

回应

合同无效,将追责违规操作业务员

“业务员这种行为是绝对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姚会鑫说,对于年纪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由成年人代签,18岁以上的成年人必须亲自签名,合同才生效。从这方面来说,黄先生这份“被动”的保单是无效的,近期可取消,公司也将对业务员的违规操作追责。

现象

入行前得先交押金,合法不?

今年9月,涧西区的李女士参加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公司正式工作前,一工作人员表示其必须交300元押金。李女士交完押金后,考虑到孩子太小,最终决定放弃这份工作,但这300元押金却似乎“打了水漂”,多次索要无果。

回应

入行没“门槛费”,将加强对员工培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入职前公司不能索要押金或者扣押本人身份证。对此,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于春红表示,公司并没有这个“规定”,今后将加强对员工的基本培训,规范其行为。

现象

光有对方诊疗“白条”,能赔付吗?

陈先生是个大货车车主,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为货车购买了一年1万多元的保险,但4年前的一次事故,赔付至今没有解决。当时,他驾驶的货车被追尾,后车一人受伤,交警与保险公司先后赶到,保险公司现场定损,交警扣押了双方车辆,为不影响生意,陈先生交了5万元押金将车领走。

随后,陈先生从交警队了解到,对方看病花了2万元,但没有开具正规发票,只有书面说明,但这些说明在保险公司那里“无效”,公司不予理赔。

回应

赔付“硬指标”应提前给客户说清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武黎明表示,对于陈先生这种情况而言,赔付需要几个“硬指标”: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诊断证明、住院的相关发票等,如果没有这些,将无法赔付。“我们随后将再次介入,指导客户办理上述票据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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