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花甲老汉工作受伤 工伤不赔起诉雇主

2016-10-10 08:00:10 无忧保

  花甲老汉工作受伤 工伤不赔起诉雇主

  原告王某诉称,其自2003年起受雇于被告,在其工程部工作。2009年3月20日,原告受单位安排到建筑材料供应商处购买板材,同日早7点,原告在装车时不慎滑倒,被木板挤倒并伤及腰部。医院诊断为第一腰椎骨折。2009年3月25日在密云县医院住院就医,26日经该院建议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治疗,同年4月21日出院。原告出院后在家休养至今,尚未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出固定物。后原告就3月20日受伤后产生的费用向被告方申请报销,被告方向密云县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因原告年龄已超过60岁,被告知不予受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雇佣原告从事工程项目,应当对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现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余元。

标签:   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