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新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许可办理流程
  * 审批事项: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许可
  *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 审批服务依据:  《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1998年5月29日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22日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办理条件:  无。
  *审批办理流程
  * 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原件;
  3、5万元资金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4、2名有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复印件各1份;
  5、固定工作场所及办公条件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营业场所办公设备的详细清单;
  6、《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登记表》3份。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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