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判几年——诈骗罪辩护律师- 2017-02-13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第266条)罪名概念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违法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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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第266条)罪名概念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违法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要约一经发民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其失去其应有的效力呢?我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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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罪并罚刑期计算的一般规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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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件属于较为传统类别的民事案件,我国关于婚姻家庭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配套规定等也比较成熟和完善,相关司法惯例较多。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社会活动的日趋复杂,该类
要约发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采用合理方式而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即被称为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方可有效,合同法第十六条对此的规定为:要约可以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