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日),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市总工会、临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合行动,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分别检查了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琛元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权益维护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工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人员介绍,去年,宜宾市立案并结案的劳动投诉共有423件,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和工资发放等方面,很多投诉是经过协调解决的。到劳动部门咨询和投诉的劳动者数量呈上升趋势,虽然未必每件投诉都说明企业用工不规范,但至少说明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了,法制意识增强了。
此次联合检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给企业带去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书)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书),检查组还对企业的用工提出了建议,据悉,宜宾市有上千家企业和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
小贴士
专项协议、集体“砍价”、简单方便
签集体合同好处多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 《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可以根据专项内容和特定对象,由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和企业谈判,其内容主要包括工资、休假、保险福利等,理论上来说集体“砍价”更有利于争取员工权益,而且对企业和员工来说,签合同也比较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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