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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人力社保局五举措切实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水平

2016-11-04 08:00:12 无忧保
  2014年以来,西湖区人力社保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方针,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维护了劳动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监察执法促调解。建立仲裁、监察案件互通制度,每季度通报案件受理情况。建立重要案件抄告制度,区仲裁院每季度将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抄告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指导对象,规范用工行为,监察仲裁相互配合、无缝对接。二是上下联动重预防。举办镇街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镇街兼职仲裁员实习制度,有4个街镇兼职仲裁员完成为期3个月的实习锻炼,协助办理案件71件。联合区总工会在128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到有组织牵头、有人员干事。三是裁审一致立威信。健全裁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劳动争议案件新问题。建立庭审互听制度。邀请法官到人力社保局旁听案件庭审,选派仲裁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互相观摩,提高技能。建立统一评判认定标准制度。统一认定尺度,规范仲裁程序,特别是在工伤待遇、双倍工资标准等方面建立统一的评判标准。建立文书共享制度。仲裁院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档案互通有无,相互开放,信息共享。四是宣传到位树形象。公开审理全国首例女篮主教练李某状告浙江某职业俱乐部一案并全程录像,同时向全国30余名记者发放旁听证,与新闻媒体进行良好沟通;在省市级刊物发表综合性和业务性文章10余篇,每季度在《西湖报道》刊登1篇劳动争议案例,努力让劳动者、企业法人、相关部门领导知晓仲裁工作的职责、流程、业绩等内容,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理解支持。五是软硬兼顾优环境。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将劳动争议案件纳入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实行“以奖代补”办法,明确奖励额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另一方面改善办公环境。为便于开展工作,在局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增加了1间独立办公室,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并帮助呼吁增设1个仲裁庭及增加人员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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