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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办企业如何给职工交社保?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28 08:00:02 无忧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工商注册地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持下列材料: 1、企业持《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国家机关持批准成立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2、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6、单位公章。 常州市区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直接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职工时须提供《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996年之前参保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增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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