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社保查询新政策,看这里
【无忧保导读】社保是我们现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有可能接触到得,并且社保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请打,因此,湖北社保也是我们时常都在关注的,湖北社保的最新政策具体是指什么内容呢?湖北社保最新政策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最新相关信息如下:
一、调整对象: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
湖北社保查询新政策--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湖北社保查询新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湖北社保查询新政策--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此外,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供大家参考,另外, 无忧保作为全国首家100%社保在线服务平台,无忧保的社保服务,包括社保与公积金账户设立、缴纳、查询、申领、证明、转移、咨询等各个环节,无论随时随地均可实现在线管理,全程可实时查询反馈;当然,如果您还有更多社会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想了解还请关注无忧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