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前几天有人问小编,说是公司倒闭后人可以再找工作,那么社保怎么办呢?公司倒闭后应该继续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吗?公司倒闭了人都走光了,还应该缴纳社保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下相关的案例解析。
案情回顾:1983年11月,曾某分配到辽宁某机械厂工作。因机械厂效益不好,长年拖欠工资,该厂于1997年6月中旬决定给曾某放假。从1997年6月起,辽宁某机械厂就不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曾某多次提出请求回到机械厂工作,但该厂仍安排其待岗。2009年4月,曾某被告知已被单位除名,但他从未收到任何被除名的文书,故曾某继续找辽宁某机械厂要求补缴所有保险,并返还工资,安排工作,该机械厂一直没有解决。故曾某请求辽宁某机械厂撤销除名决定;为其补缴全部保险费用(1997年5月至现在的全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辽宁某机械厂辩称,厂方做出除名决定的依据是曾某无故不上班,除名决定合法、有效。机械厂于2002年10月停业,2006年10月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曾某已于1999年10月被除名,辽宁某机械厂没有义务为曾某缴纳保险、安排工作,且曾某的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限。
经查明,曾某1983年到辽宁某机械厂工作。1997年6月开始,因机械厂效益不好,部分工人放假回家,其中包括曾某。1999年10月30日,该机械厂对曾某做出《关于曾某除名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曾某系辽宁某机械厂职工,于1983年参加工作。……1997年8月经厂方领导研究决定,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同志放假一段时间,其中包括曾某。从1997年至1999年,曾某本人没有写出书面和口头协议,要求停薪留职。经厂方领导研究决定,对长期有班不上的,达不到一定技术水平的职工给予除名。除名时间1999年10月30日,但未送达。辽宁某机械厂为曾某的养老保险缴纳到1997年4月。2002年10月,辽宁某机械厂停业,其善后工作由辽宁某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处理。辽宁某机械厂并未开立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账户。沈阳市医疗保险政策于2000年9月1日实施,沈阳市失业保险政策于1999年1月1日实施。
案例解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辽宁某机械厂因企业效益不好,于1997年8月曾给曾某放假回家。随后该机械厂没有证据证明曾通知曾某回单位上班的情况下,以“长期有班不上,达不到一定技术水平”为由,将曾某开除,且该机械厂做出的除名决定,也未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及送达手续,故该机械厂做出的除名决定,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规定。现辽宁某机械厂虽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但其仍具有主体资格,曾某与机械厂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根据法律规定,辽宁某机械厂应当为曾某办理并补缴在其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其中应由企业承担部分由该机械厂缴纳,由个人承担部分由曾某个人缴纳,具体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准。
关于辽宁某机械厂提出的本案已超过仲裁时效的主张。因曾某于2008年2月在找到该机械厂时,才知道其已被单位做出除名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曾某申请仲裁并未超过仲裁时效。无忧保依托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强大的系统研发能力以及业内领先的标准化服务动作构筑了进入壁垒,用互联网平台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人工客服,去除高昂人力成本,推出更为优惠的社保管理服务套餐,价格较传统供应商更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