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可分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这两种,具体的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情况一: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情况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条件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情况三: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