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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新政7月1日实施“外来人”纳入城镇职工社保

2017-07-21 08:00:02 无忧保

  上海社保新政7月1日实施“外来人”纳入城镇职工社保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即将实现全覆盖。

  在昨日(6月28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宣布,上海方面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新制订的相关政策,具体在参保范围的调整中,今后与上海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日前已下发了9个文件,对上海市部分社保政策进行调整,这些调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完善上海市社保制度。

  保障外来人员公平参保权

  上海原有的社保政策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主要参加上海市综合保险,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

  而根据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上海市将把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并按照上海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3项社会保险。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缴费基数也可按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鲍淡如进一步解释道:“考虑到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我们实行了两个过渡。一个是险种过渡,第二个是缴费基数过渡。险种过渡就是现在先实行三险,时机成熟再实行其他的;基数(过渡)方面,打算用5年的时间逐步跟城保的标准一致,但这5年给予优惠。”

  短期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新政的出台,主管单位方面是否全面地对企业用工成本进行过分析和测算?这将对上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鲍淡如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我们花了接近2个月在研究政策,并且请了社科院和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分别全面地做了调研课题。具体来说,用工成本确是有上升;但是大多数企业了解国家政策以后,对实行新的办法已有比较充分的思想准备。同时,也会对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从业人员带来比较大的缴费压力。综合这些情况,才设计了目前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的办法,让企业逐步消化增加的成本。”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后可享受的待遇,鲍淡如是这样解读的:“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外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后,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上海市的,则按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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