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陕西]宝鸡市出台医疗与生育保险稽核办法

2017-06-26 08:00:04 无忧保
本报讯(小编 刘亚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参加医保人员隐匿、伪造相关医疗资料,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其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或定点资格。市劳动部门近日出台的医疗与生育保险稽核办法,将使查处和惩处违反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出台医疗与生育保险稽核办法旨在确保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和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稽核的主要内容有:单位参加医疗、生育保险没有做到应缴尽缴;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治病时,没有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存在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小病大治等行为;参保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或小病大养等。对于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除如数追回违规违法所得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据了解,医疗、生育保险稽核的形式有常规稽核、重点稽核、集中稽核和临时稽核。其常规稽核每年将涉及三成以上的参保单位和五成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标签:   生育保险医疗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