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06-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0月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0月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暂行)的通知》(包府发[2003]37号)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
驻肥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积极做好驻肥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基层各单位: 我市从2000年10月1日起试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期间,对该办法进行了两次修改,保证了企业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和一定的经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市属各企业: 《六盘水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8年1月2日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在生育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08年4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秦皇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