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荆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合二为一 2017-07-25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近日从人社部门获悉,2018年1月1日起,荆州市将实施最新的《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我市并存多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式“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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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近日从人社部门获悉,2018年1月1日起,荆州市将实施最新的《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我市并存多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式“合二为一”。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就业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昨日获悉,随着居民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和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居民与职工医保待遇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