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整生育保险津贴享受天数 2017-11-13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从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调整生育保险津贴享受天数,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至少158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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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从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调整生育保险津贴享受天数,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至少158天的生育津贴。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新疆生育保险津贴将随产假天数进行调整,产妇可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新疆自治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产后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天数延长至158天,与过去相比,最多增加了60天。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7月28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正《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与原先的《条例》相比,新疆本地的实际婚假天数未发生变化,仍为23天,而产假的实际天数,则足足多出了30天。此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生育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98天产假。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从新疆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我区对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
日前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我区对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