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在户籍地村(居)委会办理 2018-07-26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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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规划》显示,将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辽宁省下发通知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日前,辽宁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参保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本息转入职业年金账户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未来,辽宁将支持全省开展针对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养老群体,探索发展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辽宁省争取进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
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十三五”期间,预计辽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02.7万人左右,约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5.58%,也就是说,每4个辽宁人中,就有1人年龄在60岁以上
昨日,省政府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最突出的变化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md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