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在校生参保缴费细则发布,涉及医保结算年度过渡期调整等 2017-08-22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21日,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全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布消息称,9月1日至12月15日为在校学生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在校学生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30元/人·年。从2018年元月起,全市实施包括在校学生在内的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外发现,该中心还就医保结算年度过渡期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