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1-4级工伤伤残职工人均增加伤残津贴155元 2017-06-20
佛山市1-4级工伤伤残职工人均增加伤残津贴155元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的规定和《关于2011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
找到 增加伤残津贴 相关内容3条
佛山市1-4级工伤伤残职工人均增加伤残津贴155元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的规定和《关于2011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
无忧保资讯:四川省人社厅近日公布了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方案。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30元。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四川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伤残1至4级的工伤人员津贴涨得最多,每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