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就怀孕了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18-02-20
网友咨询: 我与男友未婚同居多年。去年7月,男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此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经和男友父母商量,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我离预产期还有半个月。可当我向公司申请带薪产假时,公司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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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与男友未婚同居多年。去年7月,男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此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经和男友父母商量,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我离预产期还有半个月。可当我向公司申请带薪产假时,公司却说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以下简称生育)期间,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
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 1.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参保职工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种定额确定标准为: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 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
【2016鄂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鄂州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待遇类别及标准 1、医药费用: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药费用,按3000元标准报销; 2、生育津贴:顺产的,按其上年
女职工生育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如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时,在法定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