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保险费率将动态调整 现赤字可上调 2016-10-07
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昨天,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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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5号)2月份才正式下发,为了不影响职工待遇享受,20
【案情】 某服装公司按照规定自2007年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照要求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0.9%的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公司女职工较多,公司即自行规定每个女职工负担一部分保险
钱女士:我现在怀孕二个月,请问如何申请有关生育保险方面的费用? 合肥市人社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生育备案表》,到准备生育的生育保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
10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10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整到0.4%,这
自今年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意味着此次调整不搞一刀切,只有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相应费才须下调,具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近期,报请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