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因死亡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公积金办理 2017-04-12
申请范围: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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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申请范围: 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申请范围: 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申请范围: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
申请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或还建房购房合同(或颁发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
办理要件: 1.提供规划、土地、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通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证明书(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提取需在自
办理要件: 1.属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证明。 2. 属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名下自由产权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