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规定-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31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财政供给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企业参照执行。确因财力等原因不能如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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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财政供给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企业参照执行。确因财力等原因不能如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你好,缴存比例原则上按单位12%,个人8%的标准执行。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适当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
答:我市历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是这样规定的: 1993年7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工资基数为1992年末职工基本工资,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5%; 1996年5月起,我市住房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8%—12%,在上述比例范围内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新建金管[2010]4号)精神,昌吉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办理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单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则,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rdq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