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还建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公积金办理 2017-04-10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或还建房购房合同(或颁发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找到 提取公积金 相关内容1791条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或还建房购房合同(或颁发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要件: 1.提供规划、土地、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通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证明书(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提取需在自建住房许
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
办理要件: 1、自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自行装修,提供工程预算表及所
办理要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新建商品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物业管理费收据
缴存职工家庭五年以上未发生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宜昌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基本装修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
缴存职工家庭在宜昌市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注意事项 1、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
缴存职工工资收入属于宜昌市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按年提取一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职工缴存部分用于家庭基本支出。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