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号案例学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2017-06-07
案例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张某,男,于2015年4月24日(时满62周岁)在某运输服务公司从事看管、发放自行车工作,并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协议约定工作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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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张某,男,于2015年4月24日(时满62周岁)在某运输服务公司从事看管、发放自行车工作,并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协议约定工作期限一年
劳社部函〔200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
在就业竞争激烈的今天,一些人以带车求职的方式,寻找属于自己的就业岗位。一人加一车,尽管能增添就业的砝码,但有时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用人单位并不承认带车求职者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因此不愿为求职者缴纳
单位无故将孙某辞退后,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孙某凭着一张有总裁助理签名的罚款单和其他证据,证明了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2007年9月,孙某经
工程层层分包后,最终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那么,由该个人雇佣的劳动者如果在工地受伤,应该由谁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呢?慈溪法院最近的一则判决给出了答案。 [案情] 2008年9月,在杭州
□案例 黄玲旺是一家教具公司的员工,于2009年3月进入公司,从事模具维修车间主管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5日,双方因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同一天,黄玲旺收取了公司支
2002 年4月余某进入苏州某超市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 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余某未上班。2009 年12月7日,余某以小产假为由委托同事补交了请假申请表、病历、疾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