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下月起提高失业保险待遇 2016-10-24
一类工资区提至960元/月 二类工资区提至877.5元/月 三类工资区提至795元/月 四类工资区提至727.5元/月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2月1日起,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
找到 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内容1074条
一类工资区提至960元/月 二类工资区提至877.5元/月 三类工资区提至795元/月 四类工资区提至727.5元/月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2月1日起,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
从2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工资区提高到960元/月。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960元/月,二类工资区877.5元/月,三类工资区795元/月,四类工资区727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其在原企业
从2001年7月1日起将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与城区一致,即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7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91元。 参见:《重庆市劳动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如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能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
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以下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非本人意愿离职 60日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今年是《社会保险法》实施4周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1周年。20日,市社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为市民讲解相关政策法规。 非本人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