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消息 2016-12-13
1至4级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 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决定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待后,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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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4级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 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决定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待后,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9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26.5
本市对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作出调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更好保障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基本生活。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涉及伤残津贴、退休工伤人员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3项待遇。2
据悉,陕西省人社厅最近对陕西各地区失业保险待遇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一类工资区1110元/月,比目前实行的每月960元提高了150元。二类工资区1027.5元/月,三类工资区945元/月,四类
陕上调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一类工资区每月1110元 上周,陕西省人社厅传出上调企退人员基础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好消息,昨天再传利好,我省根据日前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上调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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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南宁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相关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诊及转诊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