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2017-08-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找到 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内容3347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恩施州财社发〔2014〕83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水平的通知》(黑市政字<2009>60号)精神,结合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门诊大病范
为健全完善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减轻患特殊疾病(以下简称“特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一条 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为“职工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流动时能够连续参保
为健全完善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各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结合我市医疗保险运行实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