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计划内二胎仍可享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费用 2016-10-19
在我市某银行上班的吴女士,最近生下一女孩。“前两年儿子出生的时候,就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再次享受相关待遇?”吴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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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某银行上班的吴女士,最近生下一女孩。“前两年儿子出生的时候,就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再次享受相关待遇?”吴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rdq
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另
为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
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缴费未满一年,参保员工不能享生育保险待遇。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到的。 ??去年9月,刘女士到我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生二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成为参保职工关注的问题,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就市民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生二孩仍可享受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参保
市民李女士:我原在本市一家企业工作,因单位效益不好,2015年7月失业。在原企业上班时,企业为我缴了5年的生育保险,现在我已怀孕3个月了。像我这种情况,生孩子能报销医疗费吗? 市医
(一)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参加女工生育保险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准生证的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流产)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填写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答: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即时报销,凡属政策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参保女职工零负担。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5个月后,持相关资料于每月5-10日,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