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 2016-11-01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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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
退休人市外已享养保待遇,不能纳入参保范围 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和“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退的&rdquo
据了解,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能享受减征:符合经济结构调整、產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对外贸易业等符合產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微工业企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我市城乡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大事。这项民心工程自2010年1月1日启动后,全市人民的踊跃参与。截止2010年12月
1月30日上午,大润发超市门前,市人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市民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2013年徐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连续第二年提高,这一消息让前来咨询
被征地参保人员按照办理享受养老金手续的时间分别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具体调整标准为: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享受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办理享
近日,本报报道了涉及四类人群的我市养老保险的新政。报道刊登后,一些超龄参保外来人员打来电话,咨询新政具体情况以及办理参保手续的流程。昨天,记者采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该政策为读者进行解读。
近日,从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获悉,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