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 2016-10-07
徐州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徐州市人社局发文,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市区和五县及铜山区统一缴费标准,月缴费基数下线为2100元、上线为12820元,缴费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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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徐州市人社局发文,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市区和五县及铜山区统一缴费标准,月缴费基数下线为2100元、上线为12820元,缴费比例为0.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长春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该县对2013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政策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我省从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