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失业人员接收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9
事项名称:失业人员接收 管辖范围:市本级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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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失业人员接收 管辖范围:市本级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
事项名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管辖范围:市本级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政策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申报条件:在享受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前
事项名称: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 管辖范围:市本级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进一步做好下岗失员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2号,承德市委市政府[2003
一、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银行卡发放 二、 办理依据: 1、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1999)258号
一、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签到 二、 办理依据: 1、 《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施行); 2、
一、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报到登记 二、 办理依据: 1、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 1999 ) 25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报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一、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登记 二、 办理依据:《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三、 办理流程: 四、提供材料: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