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7-02-24
申请范围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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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
申请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或还建房购房合同(或颁发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
办理要件 1.提供规划、土地、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通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证明书(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提取需在自建
办理要件 1.属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证明。 2. 属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名下自由产权房屋证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或还建房购房合同(或颁发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要件 1.提供规划、土地、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通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证明书(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提取需在自建住房许可
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