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员工下班后猝死 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16-10-01
春节前,某公司试用期员工吴某下班后猝死。死者家属认为,该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导致吴某死亡,吴某应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却认为,吴某尚在试用期,其下班后死亡不属于工伤。 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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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某公司试用期员工吴某下班后猝死。死者家属认为,该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导致吴某死亡,吴某应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却认为,吴某尚在试用期,其下班后死亡不属于工伤。 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
三年前,宝应县某羽绒制品厂工人孙涛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孙涛死亡构成工伤。但孙涛所在的羽绒制品厂却在支付部分赔偿后倒闭,
张某系蒙阴县某企业内退职工,原企业为其发放内退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在内退期间于2010年2月进入蒙阴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
六旬老汉为补贴家用去建筑工地打零工,不料在施工中被砸伤致残,其超过退休年龄主张工伤待遇及误工费还能获支持吗?近日,临沭县法院审结这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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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工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少报工伤保险缴费工资,致使工伤职工不能依据“本人工资”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