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明确任务 精准施策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绩效显著 2016-09-28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8月25日,人社部召开大病保险视频会议,对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和人社部游钧部长讲话精神,以及大病保险相关工作要求上,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于2013年即实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运行平稳,工作扎实推进,保障效果良好,切实发挥了医疗保障的兜底作用,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绩效发挥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