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2018-03-20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流程 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1、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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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流程 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1、由
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
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
(一)、购买现房贷款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需在申请贷款前到公积金中心签订《买卖双方付款约定书》; 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收齐借款人申贷资料后,向中心报送预审批,预审批通过后开通托管户,录入相关信息,扫描《异地
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 二、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委托他人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
一、接收单位为正常单位: 1、接收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加盖预留印鉴的《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至中心任一办事处为职工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已有个人账户则不必开立。 2、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