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办事指南知识 2017-01-31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7年7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式将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体系。经过六年多的运作,我市职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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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7年7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式将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体系。经过六年多的运作,我市职工生育
宿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增强生育保险基金保障功能,促进我市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达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增加了女职工产假天数,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日前颁布并实施。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等内容引发市民热议。黄石女职工一般能获多长时间的产假?又能获多少生育补贴?昨日,记者
从明年1月1日起,市区将实施《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结算额最高为3800元。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居民保险的育龄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生育分娩费用,职
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职工免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近日,台州市政府出台《台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规定,职工免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法定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妻子生育时,丈夫有望享10天的护理假。《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月24日至4月5日在省政府法制网上征求意见。 生育保险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江西省本级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发布,《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所在单位缴纳,女方未就业者,享受男方所在单位50%生育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