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2017-07-27
◆购买新房(未办产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单位和职工填写完整)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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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未办产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单位和职工填写完整)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提取情形所需附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购买自住房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30%且6个月以内的首付款发票(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小于144㎡的,首付款
符合支取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手续方可受理: 一、基础资料: 1、出示提取人、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加盖单位印章和提取人签名的《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沧州市的实际情况,对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如下:一、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
温馨提示: 1、提取需由您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等情况除外)。 2、您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 3、您持身份证办理提取业务时,
各县市区办事处、中心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回应缴存职工合理需
关于印发《鸡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鸡西市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