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流程办事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7
一、受理申请 缴存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持填写好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提出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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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 缴存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持填写好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提出办理申请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本人及配偶无自住住房,
一、提取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
事项名称 缴存人死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 缴存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 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范围非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二、提取条件(一)缴存人按时足额缴交了住房公积金。(二)自《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实施之日起,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